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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10-18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17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0814号)、《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中宣发〔2014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发〔20156号)及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途径,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考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指导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增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理论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必须坚持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必须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

第二章  学习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认真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

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富营养。

第五条  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同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军事、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战略思维、开阔世界眼光,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  要创新学习形式。在采取专题研讨、学议结合、重点发言、专家辅导和互动探讨等方式的基础上,把读(书和文件)、听(专家辅导和录音辅导)、看(电视片和录像片、上网)、走(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说(集体讨论和经验交流)、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文章)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切实保证学习质量。每次学习都要突出一个重点,集中一个主题,解决一个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  委中心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学习成果转化运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切实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切实做好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把中心组学习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理论素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行动和具体举措。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人员组成。党委中心组由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其他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  组织领导。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中心组学习工作。党委中心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

中心组组长要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中心组副组长要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中心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学习秘书名单应报上级党委宣传、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条  相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党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方案、学习专题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学习资料收集编印、邀请专家辅导和网络学习平台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的要求,督促协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负责组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典型选树、学习培训、对外宣传、检查通报等工作,提出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建议。

党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下发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通知,做好会场安排布置等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学习台账,把学习计划、集体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等按年度装订成册、建档立卷。

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协同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管理考核。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一条  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要坚持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方式“四落实”制度,认真执行年度计划,及时更新和充实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学习的积极性。

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每月至少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天,全年邀请专家辅导不少于4次,不能用党委常委会议等工作性会议或一般党员干部讲座等形式代替中心组集体学习。

要设立学习考勤薄,严格实行登记、请假、补课制度;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把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学习记录、举办专题讲座情况以及各成员发言材料、学习笔记、撰写文章、出勤情况等纳入中心组建档范围,全面准确反映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第十二条  个人自学。党委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领导干部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下发学习书目。中心组成员要搞好个人自学,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个人自学任务。每年年底,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自查,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开展“述学”、“评学”。

第十三条  查研究。党委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要保证60天以上。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定时组织学习交流,鼓励在公开刊物发表。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  善学习报告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次学习后,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报送学习情况要实事求是、简明规范,中心组负责同志要审定、签字。

第十五条  建立学习通报制度。党委中心组要及时通过校园网、校报等校内媒体,及时向广大党员、教职员工、学生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带动全校上下的学习。

第十六条  中心组学习检查每年度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平时学习情况检查,二是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撰写情况检查。

第十七条  党委宣传部要会同党委组织部加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旁听和抽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学习典型选树和经验总结宣传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六章    

第十八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的学习要按照本制度执行,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自行组织开展学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学习情况材料要及时归档以备督查。

第十九条  根据实际,学校党委不定期组织学校党委中心组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两级集中学习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