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运动技术水平。通过比赛和交流,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健康发展,增进我校各单位之间的团结、友谊、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做出贡献。
二、口号:
团结、拼搏、友谊、育人。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7年5月17日——19日(17日晚19:30开幕式)
地点:学校田径场。
四、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前,将电子档报名表发至体育教学部(OA内部邮件杨文亮老师处)报名表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表格式、竞赛项目填写,田径项目与趣味项目分开报名),过期不予编排。
报名表加盖公章交到体育部118办公室,杨文亮老师(电话5954881)。
五、参加单位与组别:
1、学生组(按字母顺序排列):
材料与冶金学院国际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理学院矿业与煤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2、教工组:规程由校工会下发。
六、竞赛项目:
(一)田径项目:
1、学生男子组(18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高1m)、400米栏(0.84m)、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g)、铁饼(2kg)、七项全能(100米、跳高、标枪、400米、铅球、跳远、1500米)。
2、学生女子组(18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0.84m)、400米栏(高0.76m)、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标枪(600g)、铁饼(1kg)、五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二)趣味项目:
五人六足比赛、拔河比赛、摩天轮、动力火车、4×100米多项接力跑(篮球运球跑、阻力伞、袋鼠跳、双人担架)、充气碰碰球、自行车慢骑。(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体育运动会趣味项目竞赛规程)
(三)啦啦操项目:
各二级学院派一支队伍参加,《啦啦操》。(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体育运动会啦啦操项目竞赛规程)
(四)体能测试项目:
各学院选派人员参加,每单项报名人数25人(男、女分组报名),按总成绩之和排名。(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体育运动会体能测试项目竞赛规程)
1、学生男子团体组:引体向上、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学生女子团体组:1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立定跳远
七、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报团长1名(学院书记或院长),领队1名(学生工作负责人)。
2、运动员资格:凡我校在籍学生以院(部)为单位报名参加。
3、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任。
4、田径总裁判、趣味项目总裁判及分项裁判长由体育教学部教师担任,裁判员由体育教学部教师及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生体育协会学生担任。
八、竞赛办法:
田径项目: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田径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报名参加全能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兼报其他单项(可兼报接力)。
3、报名不足3人不予编排,现场比赛不足3人不予比赛,不足6人减一录取(以秩序册为据)。
4、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参赛(田径项目号码布为白底红字,趣味项目号码布为红底黄字,号码布由各院、部自备)。
趣味项目:报名参加田径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趣味项目,趣味项目不得兼项,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成绩。规则见附件3
九、各学院号码布号段分配:
材料与冶金学院:1001——1099 国际学院:1101——1199
化学与化工学院:1201——1299 经济与管理学院:1301——1399
机械工程学院:1401——1499 建筑学院:1501——1599
理学院:2801——2899 矿业与煤炭学院:1601——1699 马克思主义学院:1701——1799 能源与环境学院:1901——199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01——2099 土木工程学院:2901——2999
文法学院:2101——2199 外国语学院:2201——2299 信息工程学院:2401——2499 研究生院:2601——2699 艺术与设计学院:2701——2799
十、计分、奖励办法:
1、田径项目各单项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全能项目、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创学校田径最高记录加9分;创、超全区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18分;一人(队)连续多次创、超该记录(或全能中的单项)记录只加一次分。
2、趣味项目各单项成绩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其他名次计1分。
3、健美操比赛成绩取前8名,一等奖二名(团体总分27分)、二等奖3名(团体总分21分)、三等奖三名(团体总分18分),其他名次均加10分。
4、体能测试项目成绩取前八名,一等奖二名(团体总分36分)、二等奖3名(团体总分28分)、三等奖三名(团体总分24分),其他名次均加15分。。
5、田径项目成绩、趣味项目成绩、健美操比赛成绩、体能测试项目成绩之和为团体总分,团体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6、大会评选精神文明单位及道德风尚运动员、裁判员给予表彰。
十一、规则说明:
1、如出现团体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如对大会组织机构、编排有异议,请在大会开会前由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提出;若对竞赛有异议,请在该项比赛结束30分钟内,由领队向总裁判长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3、各项比赛按竞赛日程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4、所有竞赛项目的比赛秩序(分组、分道、试投、试跳)均按秩序册中所编排进行。编排道次秩序由仲裁委员会竞赛组统一抽签编排,决赛按成绩分组抽签决定道次。
十二、补充说明:
1、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取消所得分数,追回奖品,另从团体总分扣除20分,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2、大会组委会设在体育教学部118办公室(咨询:杨文亮电话:5954881)。
3、定于5月11日16: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望准时参加。
4、参加所有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保险。
5、趣味项目、田径项目相互不可兼项,其他项目可以兼项。
6、趣味项目比赛、健美操比赛、在运动会之前进行预赛(预赛时间见各项目比赛规则),体能测试项目在运动会之前进行(时间见体能测试项目比赛规则)。
7、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