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丰富学校新生体育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良好意志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主义荣誉感;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大力开展,倡导科学健身,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理念。
二、口号:
团结、拼搏、友谊、育人。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7年10月21日
地点:学校田径场。
四、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发至体育教学部(OA内部邮件杨文亮老师处)报名表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表格式、竞赛项目填写),过期不予编排。
五、参加单位与组别:
材料与冶金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理学院、矿业与煤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六、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1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2、学生女子组(11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铅球(4kg)。
七、参赛办法:
1、参加单位报团长1名(学院负责人)1名,领队1名(学生工作负责人)。
2、运动员资格:凡我校在籍大一新生学生以院(部)为单位报名参加。
3、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任。
4、总裁判及分项裁判长由体育教学部教师担任,裁判员由体育教学部教师及学生担任。
八、竞赛办法:
田径项目: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田径项目每项每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全能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兼报其他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报名不足3人不予编排,现场比赛不足3人不予比赛,不足6人减一录取(以秩序册为据)。
4、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参赛(田径项目号码布为白底红字,号码布由各院、部统一自备)。
九、各学院号码布号段分配:
材料与冶金学院:1001—1099 化学与化工学院:1201—1299 经济与管理学院:1301—1399 机械工程学院:1401—1499 建筑学院:1501—1599 理学院:1801—1899 矿业与煤炭学院:1601—1699 马克思主义学院:1701—1799 能源与环境学院:1901—1999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01—2099 土木工程学院2301—2399 文法学院:2101—2199 外国语学院:2201—2299 信息工程学院:2401—2499 研究生院:2601—2699 艺术与设计学院:2701—2799
十、计分、奖励办法:
1、田径项目各单项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创、超新生田径最高纪录加9分;创、超学校田径最高纪录加18分;一人(队)连续多次创、超该纪录(或全能中的单项)只加一次分。
2、团体总分取前八名,1—8名按27、21、18、15、15、15、10、10计分加入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体育运动会总分。
十一、规则说明:
1、如出现团体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如对大会组织机构、编排有异议,请在大会开会前由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提出;若对竞赛有异议,请在该项比赛结束30分钟内,由领队向总裁判长提出,并提供影像材料,逾期不予处理。
3、各项比赛按竞赛日程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4、所有竞赛项目的比赛秩序(分组、分道、试投、试跳)均按秩序册中所编排进行。编排道次秩序由仲裁委员会竞赛组统一抽签编排,决赛按成绩分组抽签决定道次。
十二、补充说明:
1、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取消所得分数,另从团体总分扣除20分,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2、大会组委会设在体育教学部108办公室(咨询:杨文亮电话:5288700)。
3、定于10月19日16: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望准时参加。
4、参加田径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保险,健康证明,经医院检查适宜参加比赛。
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新生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