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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网站、新媒体平台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数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网络信息监督与管理办法(修订)》《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建设的网站和运营的新媒体账号。

二、检查内容

1.对本单位、本部门建设和管理的网站、新媒体账号的内容、更新情况等进行自查,报送附件1和附件3。

2.对本单位、本部门2024年1月至今,已关停的和因整合、变更名称、更新不到位、密码丢失等原因拟关停的新媒体账号进行自查,报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网络信息监督与管理办法(修订)》和《国办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要求网站每月(除寒、暑假)更新不少于8条,每季度不少于25条;新媒体账号要求两周更新不少于1条。

2.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对内容保障方面提出的要求和检查考核指标,对更新不及时、运维不规范的“僵尸”“睡眠”新媒体账号进行自查清理,要做到该改的改,该删的删,该关的关,时间跨度全覆盖(平台、账号开设之日起)。

3.要严格落实《内蒙古科技大学媒体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4.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6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

1、2、3电子版发送到党委宣传部宋卫霞OA,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行政楼B422房间。

联系人:宋卫霞 联系电话:5954682

附件:1.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自查表

2.2024年以后已关停的和拟关停的新媒体账号信息统计表

3.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规范表述和不规范表述对照自查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