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教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学会2014年学术年会并当选为中国社会学会理事
王力平博士与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左)合影7月10日下午14时,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议及2014年年会筹备会在武汉大学人文馆主厅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学术委员会。经过理事会选举,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当选为中国社会学会新任会长,郑杭生教授被推举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我校文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王力平博士当选为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
2024-12-21
2024-12-20
2024-12-19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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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王力平博士与中国社会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左)合影7月10日下午14时,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理事会会议及2014年年会筹备会在武汉大学人文馆主厅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学术委员会。经过理事会选举,清华大学李强教授当选为中国社会学会新任会长,郑杭生教授被推举为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我校文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王力平博士当选为中国社会学会第九届...
7月1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副处长吴晓燕一行4人来我校进行“草原英才”工程中期考核评估。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安胜利,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任慧平,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吕晓琪,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斌、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等相关负责人及2010年以来入选“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团队负责人和个人出席会议。会上,安胜利就我校落实“草原英才”工程基本情况作了汇报。吴晓燕为我校2013年新入选创新团队...
7月6日上午,我校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如期顺利进行。自治区人社厅巡视员李晓明和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副处长燕红梅一行巡视考试现场,我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纪委工作人员等陪同巡视。巡视人员逐一查看了考场布置和考试环境,认真听取人事处负责人关于我校公开招聘考试相关情况的汇报,高度肯定了考试前期考务工作,并叮嘱要严肃考场纪律,确保整场考试的公平、公正。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近千名应聘者报...
7月4日至5日,由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广告教育论坛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在我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家单位百余名专家学者、高校教师和媒介精英共襄盛举,谋划中国广告教育的未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范文曜,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国家广告研究院院长、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乔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兼秘书长刘瑞武等...
7月2日,招就处相关工作人员赴自治区教育厅办理2014届毕业生首批派遣手续。今年,我校共有毕业生5821名,本次派遣共办理毕业生就业报道证4529份,升学373人,初次派遣就业率为83.4%,继续领跑自治区高校。在毕业生基数大,企业效益欠佳,人才需求普遍减少的就业形势下,我校能取得这样骄人的成绩,是与我校校领导、招就处、各学院的老师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6月27日,自治区第七届土木工程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会在我校逸夫楼B502建工学院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斌教授应邀参加了这次会议。本次评选共收到了来自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全区的9所高校的77件作品,三十多位专家参与评审。经过专家的认真评选,我校共有包括董爱、刘东、李培亮等学生的15件作品获优秀毕业设计奖,游润卫、郝润霞等四位老师获优秀指...
为激发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反映和展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繁荣发展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包头市政府于2013年10月进行了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经初评、复评、终评、公示、评委会审定等几个阶段性工作,66项成果被评为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我校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同时,我校获得包头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优秀组织奖。2014年6月3日...
为了推动研究生学术交流及引领成才,由我校及北京科技大学、包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的“第一届炼铁领域研究生学术交流及成才引领研讨会”于6月26在材冶学院304学术报告厅召开。北京科技大学吴胜利教授及其科研团队、我校相关教师及研究生、包钢、首钢、马钢等企业炼铁领域的专家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材冶学院负责人主持。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安胜利教授致开幕词,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
6月2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萨仁在包头市公务员局、人社局、人事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调研过程中,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吕晓琪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情况及其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做了介绍,萨仁厅长对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肯定
近日,我校得到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通知,经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对我校的视察报告,决定通过我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14年5月起至2018年5月止。同时,我校可按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建筑学硕士、建筑学学士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7号)的有关要求,申请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与权。5月20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