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首批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任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在我校举行。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包头地区法检系统、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部分实务专家代表,文法学院、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文法学院法学学科教师和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负责人宣读了首批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任决定等相关文件。根据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经严格遴选,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包头仲裁委员会等14名审判、检察业务专家和资深仲裁员,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包头市方正公证处、包头市专利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专利审查服务机构的11名资深律师、公证员、专利审查员受聘为我校首批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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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安胜利为受聘资深法律实务专家颁发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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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安胜利与全体受聘实务导师合影 |
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安胜利为受聘专家颁发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书并发表讲话。他首先对我校法学学科建设近年来取得的进步予以肯定,阐述了聘请法律实务专家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强调了法律硕士实践环节培养的重要性,并就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实际作用的发挥提出了若干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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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授牌 |
与会期间,还进行了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包头仲裁委员会等法律实务部门及包头地区的部分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共14个法律实务单位被确定为新一批我校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在会议研讨阶段,与会实务专家与我校法学学科教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一起,围绕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律硕士培养等主题,进行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讨论。
据悉,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于2014年正式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是内蒙古第二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2015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生源质量较好。首届26名法律硕士研究生来自国内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5所本科院校。为加强法律硕士的日常教育管理,经学校批复同意,成立了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挂靠文法学院,目前首届法律硕士的日常培养工作正按培养方案要求稳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