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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

发布日期:2012-05-23   点击量:
      2011年,我校获国家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约1350万元,改造面积为98856.38㎡。在此基础上,今年我校再获此项目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改造面积为95583.1㎡。
      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下,这两批项目得以全部实施后,将极大地改善我校教职工、学生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同时也将实现大量能源的节约,在包头市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我校应有的作用。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是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战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即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居民家庭、房屋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多个主体,特别是在改造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具有许多特殊性。基于此,我校基建处在首批改造工程实施前,认真学习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在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职能,不等不靠,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目前,第一批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
      据悉,在全区高校中,我校是获得该项财政补助资金最多的院校。